乒乓球世乒赛团体规则 乒乓球世乒赛团体规则如下:
1、比赛采用四局三胜制,每局双方各占两分,各得一分;
2、乒乓球运动员在单打和双打阶段,可采用五局三胜制。但每盘比赛前,一方至少应有一次发球机会;
3、比赛采用五轮决胜法,每轮比赛开始后,每支球队均应在本场比赛的第二轮中选择其一进行决胜;
4、在决战期内不能进行任何延长比赛的时间,如需继续比赛,须提前到达下一轮比赛的起点,且每位球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比赛;
5、在单打决胜局中,每方一名选手先取得6个或7个分,该队获得8次总冠军,而另一名选手只取得15分。在全场结束时,该队只可获得一个种子球。